课程作为教育教学的核心,其自身的内在属性直接影响着教与学的质量。本文通过概括课程特点的几种主流观点,剖析课程的本质属性,以期对课程的特点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在课程类型方面, 学科课程与经验课程、分科课程与综合课程都具有各自的优劣势,应取长补短,综合运用。必修课与选修课都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显性课程与隐性课程、预设课程与生成课程构成了课程的有机组成部分。课程的国家性、地方性与学校性可实现良性互补。这些课程类型之间并非截然对立,而是处于动态统一之中,应加强协同与互动。
课程概念界定凸显课程的多维属性
从课程的构成与属性出发,课程被界定为知识或经验,强调传授知识与获得体验。从课程的功能与作用出发,课程被界定为教学目标或教学过程,强调课程的目标性与生成性。从课程的层次与结构出发,课程包含理想层次、正式层次、领悟层次、运行层次与体验层次,体现课程的多维属性。这些不同视角的界定,凸显了课程内在的多重属性,为我们对课程本质的理解提供了多角度参照。
学科课程与经验课程兼顾传统与创新
学科课程以学科知识体系为依托,强调知识的系统性,有利于文化遗产传承,但可能忽视学生个性发展。经验课程则以学生经验为核心,满足学习需求,但知识体系可能不系统。两者应取长补短,实现优势互补。学科课程可向综合实践活动转化,经验课程可运用学科知识指导,从而使学科呈现于丰富活动中,活动蕴含系统知识。
分科课程与综合课程实现知识融贯
分科课程突出学科独立性,保证系统性,但可能造成知识碎片化。综合课程打破学科界限,与生活联系,但专业理论系统性可能欠缺。两者可实现有机结合,分科课程注重学科基础训练,综合课程促进知识融合应用。比如,语文与历史分科教学奠定文学与历史知识基础,而语文与历史课程的综合,可培养学生的文史融会贯通能力。
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实现公平与个性发展
必修课程有助于公共素养培养,但可能忽视个性。选修课程满足个体需求,但可能缺乏系统性。两者可相互支撑,必修课程确保公共素养,选修课程兼顾个性发展。必修课程可设置选择性内容,选修课程可突出基础知识学习,这样可实现公平与个性发展的统一。
显性课程与隐性课程实现明示教育与潜移默化
显性课程通过明确计划实现教育目标,但局限性大。隐性课程潜移默化影响学生,但效果不可控。两者应有机衔接,显性课程明确规范,隐性课程为显性课程营造氛围。好的课堂秩序、师生关系等隐性课程,可增强显性课程效果。明示教育与潜移默化应结合,共同推动学生发展。
课程作为教育的载体,其内在属性直接影响教育效果。要根据课程发展目标,理性看待各类课程的特点,把各类课程组合成有机育人体系,实现课程属性的合理配置与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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