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了offer不录用怎么办 - offer须知三点

2023年12月31日 470点热度 0人点赞 0条评论

发offer是用人单位向求职者表达聘用意向的重要环节,但有时用人单位单方面反悔不予录用,给求职者造成损失。针对“发了offer不录用怎么办”的问题,本文从offer的法律属性、录用通知的撤回与撤销、以及用人单位的责任三点进行阐述,帮助求职者明确自己的权利,以及在遭遇反悔录用时能采取的应对措施。

offer属要约 用人单位反悔构成预期违约

根据参考内容可知,offer具有法律属性,属于要约。用人单位向求职者发出offer,表达了录用的意向,希望与对方建立劳动关系。这属于《合同法》中的要约行为。如果求职者接受offer并回复确认,则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此时,offer已成为双方达成合意、希望订立劳动合同的凭证。

如果用人单位在求职者确认后,单方面反悔不予录用,则构成预期违约。预期违约是指合约成立后,在履约期限来临之前,一方当事人已明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将不履行主要债务的违约行为。用人单位反悔录用已属违反诚信原则,对求职者形成的合理信赖造成破坏,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offer撤回须在求职者确认前 撤销须在承诺前

根据法律规定,offer属于要约,可在一定条件下进行撤回或撤销。

offer的撤回,必须在求职者确认、回复承诺之前进行通知,这样才能防止形成法律约束力。如果求职者已回复确认接受offer,则offer已生效,用人单位无法再单方面撤回。

offer的撤销,必须在求职者正式承诺接受录用之前通知。如果求职者已明确表达接受录用的意思表示,企业撤销录用则属违法。

综上,想要合法撤回或撤销offer,用人单位必须抓住节点在关键时间前通知求职者。否则,将对已生效的offer构成违约,需承担相应责任。

用人单位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给予经济补偿

根据参考判例可知,当用人单位在offer生效后反悔不予录用,由于双方之间还未建立劳动关系,法院通常不适用违约责任,而是判定为缔约过失,要求用人单位给予经济补偿。

缔约过失是指在缔结合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违反诚信原则,给对方造成合理信赖和利益损失的行为。用人单位反悔录用让求职者对入职的期待落空,对其初始信赖造成破坏,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判决的经济补偿数额通常参考offer中的薪酬标准、求职者为入职所支出的各种费用等因素酌情确定。该数额虽有一定自由裁量余地,但综合相关因素后应该是对求职者损失的合理补偿。

用人单位需要注意,若反悔录用,法律上难逃经济补偿责任。为减少纠纷风险,企业应审慎发出offer,明确生效条件,慎重考虑录用决定。

总之,offer对用人单位产生法律约束力,单方面反悔构成违约。为防范法律风险,用人单位在发出offer时应慎重,明确生效条件及反悔条件,在求职者确认前可撤回,在承诺前可撤销。若反悔录用,应承担相应经济补偿责任。求职者若遭遇被反悔,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xiaoshengchu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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